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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桂兰、李刚 6月初,街道和社区书记主任来到我家,拿出一张“保证书”让我和我的儿子在上面按手印。我们坚决不按。这时我女儿进来了,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就替我们按了手印(她也没看保证书内容)。现在回想起来那是错的,当时应该制止她。我认识到这都是由于我们平时学法不深造成的,不应该配合邪恶。现严正声明:“保证书”所按手印全部作废。今后在正法的道路上,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1/543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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