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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毛坤

    我于1998年9月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12月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展示横幅被抓,被非法劳教一年,并被非法延期九个多月。2001年12月,我在讲真象时再次被邪恶绑架,并被非法劳教1年另6个月。为破除邪恶迫害,证实大法,我在劳教所绝食6个多月,于2002年7月释放回家。在被迫害期间我及家人所说、所写(三书)、所为的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法理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1/54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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