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秀君、张彩玲、刘秀芹、范明华 我是97年得法,学法后,身心受益。江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后,我与同修在2000年2月进京上访,被抓后,由于学法不深,在高压下写了“保证书”,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对不起师父。现郑重声明所写的“保证书”作废。重新走上修炼道路,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2/5440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