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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艳华 由于自己法学得不好,不能在法上认识法,还有怕心。在拘留所期间,单位领导,派出所,又罚款,每天写“保证”。过后知道这样做不符合大法,配合了邪恶,让邪恶钻了空子。3年过去了,通过学习师父最近讲法,每个人的心灵都在触及着,每个人都在切实的修炼着自己。而我呢,做错了,现在认识到,当时自己没有真正用心去修自己,当时的做法是对师父不诚、不敬,对法的不敬,对修炼的不严肃,也是对自己要求不严,不能勇猛精进的障碍。师父说:这件事情没有结束就是机会。请师父放心,我绝不错过这千载难逢的机缘,做好三件事。走好最后的修炼路程,同化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5/545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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