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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丽云

    我是98年2月份得法。得法后身心得到净化。2000年我与同修走上北京被非法劳教一年。由于自己的根本执著没有放下而走向邪悟,对师、对法不敬,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清醒后,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谢师尊佛恩浩荡的慈悲。特此声明所有对不起大法的一切统统作废!今后一定走正自己的路,做好三件事,走好每一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6/54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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