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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宗兰

    我在2002年阴历5月初2晚上,因发、贴资料被抓,当晚被铐在派出所连椅上,第2天下午4点多钟,被公安人员提审,当时什么也不承认,只报了地址和姓名,当晚被送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经过提审,被人劝说顶住了。一天犯人做早操,我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发正念,恶警因看不见我,就进屋给戴上了手铐脚镣,还拴在床上20多个日夜,在看守所1个月后被送到了“610”。因为我学法不深,10天以后经不住精神迫害,没能坚守住心性,最后写了“悔过”,供出了同修。回来后没看大法、没炼功、也没发正念,一年有余。现在回想起来就是被邪恶钻了学法不深的空子,想起来很痛心,无颜面对师尊。我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定修炼,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师尊让我们做的事,挽回给大法和同修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7/54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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