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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爱丽

    我在2002年9月25日早5点50分被派出所抓去,因坚修法轮功,被送看守所、拘留所、610洗脑班,在邪恶迫害下,由于自己心性上的原因,有对大法不负责,对自己、对众生不负责的行为,说了不应该说的话,做了不应该做的事,在“保证书”上签了字。一想起此事自己就万分难过,惭愧,对不起伟大的师父。现在严正声明:“保证书”作废。在今后的正法与修炼中,我要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7/54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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