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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清华 我是二零零零年十月去北京上访的,走到半路上被恶警截住后,送当地拘留所,说炼法轮功就要罚款,我家人交上也不放人,还要写“保证书”,我说不会写,别人写的逼我签字,就这样在怕心和家人压力下签了字。我对不起师父,今后一定走好大法弟子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7/546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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