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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扬洪香 1999年7月20日被当地恶警非法迫害,违心地在“保证书”上签了名,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情。通过学法,自己深刻的认识到,只有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全盘否定旧势力,才能是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7/546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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