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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孙桂梅、陈洪兰

    本人从99年7.20以后所有在邪恶迫害下写过的所谓“悔过”、揭批、保证”等不符合大法的“材料”和“签字”全部做废!法轮大法我要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7/54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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