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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桂梅、陈洪兰 本人从99年7.20以后所有在邪恶迫害下写过的所谓“悔过”、揭批、保证”等不符合大法的“材料”和“签字”全部做废!法轮大法我要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7/546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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