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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林坡

    我因不放弃修炼,乡派出所及乡政府多次闯入我家非法搜书。2002年7月22日(阴历)晚9时乡政府不法人员闯入我家搜书,我因拒绝他们带走法轮功书籍被强行带到乡政府。它们用皮带抽打我,用书打我的脸,我一丝不向它们妥协,历时7日。它们向我哥(我父亲已去世)索要2000元人民币,后经协调用冰箱作抵押,我拒写“保证书”和按手印,后由我哥替写,由于当时在邪恶的迫害下不想再承受痛苦,并未完全否认替写的不能算作我写的,在此声明替我写的“保证书”、按的手印全部作废。一概不承认。坚定的维护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9/54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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