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凤琴 我96年得法,99年7.20邪恶镇压迫害法轮功后,由于自己有怕心,就在乡干部的压力下签了字,现在我认识到了这是自己对大法犯罪,后悔莫及,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现在才觉得只有和正法联系在一起,生命才有意义,我一定做一个合格的大法粒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0/5486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