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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凤琴

    我96年得法,99年7.20邪恶镇压迫害法轮功后,由于自己有怕心,就在乡干部的压力下签了字,现在我认识到了这是自己对大法犯罪,后悔莫及,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现在才觉得只有和正法联系在一起,生命才有意义,我一定做一个合格的大法粒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0/54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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