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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倪桂芬 我九六年得法,由于当时学法不深,不知道精进,在邪恶迫害大法时,在乡干部的逼迫下在他们写好的“保证书”上签字说“不炼了”,现在,我认识到这是对大法的犯罪,真是愧对师父对我的慈悲救度。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坚修到底,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0/548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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