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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兴寿 本人由于学法不深,被邪恶诱惑,在派出所制定的“季度表”上签了字,并照了相,不自觉地配合了邪恶。现在已经完全意识到自己错了,在此,特声明,以前所写的有损大法的一切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0/548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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