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玉梅
家里亲人在公安局的威胁、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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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7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55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