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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艳秋 我是94年得法的,大法博大精深的宇宙法理使我懂得了如何做好人、更好的人,以至更高境界的人,是师父的慈悲与佛恩浩荡把我从地狱中捞起,不断把我洗净,而且不断看护着我,保护着我……,使我的生命在大法中获救。然而,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和贪生怕死的变异人的糊涂思想作用,本来深知大法是正法却在承受邪恶迫害时,为了求得一时安逸向邪恶妥协,干了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也绝对不能干的事,侮辱了大法,对大法犯了罪,给旧势力破坏大法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为此对我曾经在99年11月份在洗脑班家人代签的“保证书”以及后来在劳教所所写过的一切洗脑材料与背叛大法、诽谤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罪过,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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