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汤琼 2002年7月23日,市公安局两名男恶警把我抓起来,一女恶警强行把我押送到劳教所进行强行洗脑。当时由于自己没有在法上认识,有怕心等执著,就配合了邪恶,写了邪悟的“三书”,给大法抹了黑,造成了很大损失。出来后,通过自己学法和同修交流,使我对法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从内心深处找到了自己在邪恶的压力下,由了怕心,对师父、对大法坚信的程度不够,才使自己在修炼中走错路,这一次反复学习了师父在《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后,我决心重新归正自己,增强坚信师父、坚信大法的决心,特此严正声明:过去在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利大法的话全部作废。重新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做好师父对大法弟子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