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唐冬秀
我在99年7月29日写的“保证书”和99年8月份在“学习班”的签名,在残酷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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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6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7/55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