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曾咏莲
我因讲真相被邪恶抓到看守所,被非法拘留2个多月,被迫所写的“保证”等一律作废。今后一定提高心性,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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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7/55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