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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长江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因发放真象资料被抓,在看守所关押11个半月后被非法劳教三年。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精,有很多执著心、怕心等没有去,在劳教所被诱骗、洗脑。出来后在同修的帮助下,通过学法幡然醒悟,决心坚修大法,用实际行动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特此声明:我在劳教所所写“四书”全部作废。目前我已投入到正法洪流之中。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8/55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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