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振霞
由于学法不扎实,正念不足,在邪恶的迫害下,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在此严正声明:凡是说过、写过、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事,统统作废!今后紧跟师父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换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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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8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8/55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