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郝尔钦
我于2001年11月在看守所写的“保证书”,现声明作废。那是被迫写的,是错误的。做了对不住师父,对不住大法的事情,现在我觉悟了,我决心跟师父永远修炼下去。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9/55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