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汪廷康
四年来在邪恶的迫害下,我在拘留所和家中签的名、盖的“不炼功”等的手印,说的对大法不好的话全作废。今后我会跟上正法进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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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7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9/55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