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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聂小姝 我是一名初中生,在初一时,学校组织一次签字的活动,内容是反对法轮功,我原本不想签,但是在场有老师、同学、摄影记者,而我班是最后一个班,我害怕。我最后还是签了,我现在后悔极了,我严正声明,我的签字作废。今后要证实法,做对大法有益的事,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0/554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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