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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陈佩兰

    我于2001年7月20日被派出所抄家,把大法资料抢走,把我带到派出所进行审问,问炼不炼功。当时非常坚定,说“炼”。后来它们又把我送到劳教所,因自己学法不深,让邪恶钻了空子,写了“三书”。回来以后,自己总觉得对不起老师,因为老师给了很多东西,用语言难以表达,所以我声明写的背离大法的一切作废。以后按师父说的做好“三件事”,勇猛精进。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4/55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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