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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玉兰 在2003年,我在看守所,在高压下说了“不炼”,在派出所恶人逼我骂师父,2001年我在市看守所家人带我写了“保证”,我声明这一切作废。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7/557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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