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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翠梅 在1999年7.20,我在公安局、派出所违心地写了“保证书”,2000年在看守所说过“不炼了”的话,现在我声明作废。在今后的正法进程中加倍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7/557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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