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友霞

    我于1996年10月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身体得到净化,心性得到提高。1999年7月20日中国江氏集团不准许我们修炼后,我于当年7月26日、8月26日曾两次上北京讲真相,我因此而被非法送女劳教所劳教一年,在劳教期间被从马三家劳教所放出来的叛徒所迷惑,写了“三书”,因此被引向邪悟。2000年9月15日我被劳教所释放回家。我于2000年11月18日又再次上京讲真相,因此而又被非法判劳教两年。由于高压迫害,邪恶的残酷折磨,神智不清,又受了邪悟者的迷惑,因此而再次写了“三书”。在修炼过程中,由于受了邪恶势力的迫害,我曾走过两次弯路,干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通过学法,与同修的相互切磋,我现在已认识到自己的所为给大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特别声明在邪恶迫害下我违心写的“三书”作废。在今后的修炼路上要多学法,跟上正法进程,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8/55832.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