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方敏 我于2001年6月25日被公安局非法关押,强制送往劳教所劳教两年,在这期间由于自己正念不强,在邪恶的各种压力以及邪恶编造的谎言欺骗下,在2002年6月糊涂中写了“三书”和“揭批书”,现宣布全部作废。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2/5603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