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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侠 我于2000年11月7日晚,因做大法资料被市“610”及派出所非法抓捕并在拘留证及讯问笔录上以及释放拘留上签了名。关押期间,我写了一份“保证脱离”。在文字上与邪恶做文章。我现在严正声明:1、我所有签名全部作废。2、所有的签名“保证”全部彻底作废。3、判决书写因有心脏病院外执行二年我所签的字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30/565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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