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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石秀珍 我由于学法不深,对法理悟性差,正念不足,配合邪恶,在派出所写了“保证”。2002年同修发真相材料时,被恶警抓捕抄家时,我在恶警的“材料”上签了字,这些都是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做好三件事,早日随师父回家。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30/565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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