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丁莲
在迫害下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56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