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波
我在强制洗脑班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3/56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