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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秀清 我32岁,是97年开始学法轮大法的。在2000年正月十八,我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抓到了前门派出所,后由霸州市公安局的人把我送到了霸州市公安局。有一个戴眼镜的恶警边打边问:“是谁指使你去北京的?!”我身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然后送到了看守所,过了两天他们又提审我,又有一个叫王晓强的先用带皮手套的手打我的脸,又用桌子腿打我大腿内侧,还耍流氓手段,用手划拉完我的头发再打,嘴里还一直念道着:把你这小白脸打红了,打紫了,打青了……非法关押了我一个多月,取保候审交保释金3000元后释放。在同年的十月,我因贴“法轮大法好”的标语被送往石家庄劳教所劳教一年,所在劳教所里强行洗脑,在神智不清下写了“四书”,作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在严正声明,在劳教所里所说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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