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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治海 自99年7月22日以来,在单位邪恶势力的威逼、恐吓、高压下,作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同意执行诋毁大法的“公安六条”规定,认可了邪恶坏人对我抄家、关押等违反宪法的行为。特此声明一切对邪恶退让与认可的所说、所写的(包括提讯、笔录)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30/104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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