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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雅林、薛素琴 我们同是96年得法,99年7.20以后,受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和单位保卫科多次威逼,强行收走我们的身份证,至今未还。因做大法资料被罚款1万元。每逢节假日或敏感日总要找麻烦,在邪恶的强行威逼下,违心的写下“保证”。我们非常后悔,心里总放不下大法,就又开始学法,重新走入正法行列,在这里我们二人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有损师父和大法的全部作废。坚修法轮大法,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以前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6/574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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