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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田碧英 我发真相资料被恶警抓到看守所关26天后转到另一看守所非法关押28天。我在看守所释放证上签了字,回家一看释放证上有污蔑大法的话,我知道错了,怎么能在有污蔑大法的条子上签字呢?现严正声明我在释放证上的签字全部作废。不容任何邪恶污蔑大法。紧跟师父,正念除恶,讲清真相,救度众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感激不尽师父的洪大慈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2/577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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