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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吉香

    我是九八年春天,看到父母炼法轮功,两位老人身心健康,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飞,心里觉着真是神功,我也炼,从此,走上了修炼大法之路,通过学炼,真正懂得人生的真正目的,要想解脱生老病死的痛苦,必须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最后达到同化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我也是时刻按照师父教导的“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不但身心健康,心性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往日的大脾气也没有了,原来吵吵闹闹的家庭变得幸福美满,可是,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时,村委配合派出所强迫我签名“不炼了”,在它们的逼迫下,我不情愿地签了名,前阶段由于法理不明,自己认为还学法,炼功也做正法的事,就符合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标准,通过不断的学法提高和学员一块交流,使我认识到这样做不够,必须立即发出严正声明,以前在派出所和村委强迫下签名“不炼功”了,作废。今后天天学法、炼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58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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