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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仁碧 因我坚修大法,数月来,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累次来家骚扰。所谓洗脑不炼法轮功,说国家规定不能炼。于2003年8月29日上午至下午3点镇政府4人其中1人是书记,1人是管职工的头头,公安局2人,居委会1人,先是关心(假象)之类的话,而实质是政治攻心。那真是刀光剑影。最后狰狞面目出现——拍案威逼,不得按照自己意图写,必须按备好的模式务必签字按“手印”。特此声明签写的“保证书”作废。(户口簿,身份证已扣押3年多。工资也由居委会代发至今)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582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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