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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丽茵

    我于2001年4月,因坚修“真、善、忍”,被单位送到洗脑班。恶警告之:不写“悔过书”,将判三年劳教。由于放不下亲人、名利及对自由的渴望,违心地写了“悔过书”,现在我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并发自肺腑地对天下人说:法轮大法好!别受江氏邪恶的欺骗了。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58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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