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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闫兴平

    我1994年得法。1999年7.20之后曾两次进京上访护法,在2001年9月份与2002年10月份两次被邪恶强行带到洗脑班洗脑,在高压及不让睡觉等精神折磨下,自己一时理智不清,误入歧途。写下了“保证书”,“悔过书”等。回来后经认真学法及师父新经文,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是对大法的犯罪。在此我严正声明,我在洗脑班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废。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要坚修大法,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3/58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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