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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永谦 我在邪恶迫害初期,在邪恶势力的压迫下,对大法不够坚定,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和同意公安部门的录像,给邪恶提供了对大法破坏的口实。现特此声明:在当时有损于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3/583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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