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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洪福 2003年3月我家被抄,并不断受恶警骚扰,儿子、儿媳被迫离家后,又逼我在“不去北京、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字,我没有做好,使法受到损失,在此严正声明,此举作废。今后我要以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4/583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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