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徐兰杰 在十月一日前两天,县政法委和派出所20多人来到我家找我,说送“学习”,不去就让写“保证书”,当时我丈夫替我抄了一份他们写好的“保证书”,最后拿我的手按了手印。这是不对的,我丈夫不是修炼人,也认识到了签名是不对的,所以严正声明一切“保证”和签名全部作废。不能给大法抹黑,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0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5/5843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