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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海涛

    我是从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三日有幸看到《转法轮》的,我是一九四四年生人,从懂事开始,也没看到这样的好书。书里面解决了我以前很多不解之迷,懂得了很多以前不懂的道理,特别是知道了怎样做人,用宇宙特性“真善忍”去衡量一切。当时人们学法的特别多,我学习大法以后,我和全家都受益,我身体比年轻时都好,没学法之前遇到啥事都理解不了,现在遇到啥事都能正确对待。后来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明知道法轮大法好,可是派出所总来我就有点怕,不敢说真话,在“保证书”上签了名,说“不炼法轮功”了,当时我想只要我心中有大法就行,表面说那也没啥。后来看到了真相材料以后,就知道自己做的不对,必须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能在社会的压力下就阴阳各一套。所以我特此声明在派出所那里签名无效。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9/58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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