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丽娟 我自1998年修炼法轮功,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身心受益。在法轮大法遭到迫害之时,99年去北京证实大法,受到公安的迫害。由于执著于情,在压力下写了“决裂书”。通过回来后学法,明白自己所做一切愧对一个大法徒的称号,没有在法上认识法,我终于悟到应该堂堂正正的做一名真正的法轮大法弟子,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9/5856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