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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黄丽娟

    我自1998年修炼法轮功,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身心受益。在法轮大法遭到迫害之时,99年去北京证实大法,受到公安的迫害。由于执著于情,在压力下写了“决裂书”。通过回来后学法,明白自己所做一切愧对一个大法徒的称号,没有在法上认识法,我终于悟到应该堂堂正正的做一名真正的法轮大法弟子,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9/58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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