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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志玲 我在修炼中,受到邪恶公安局的迫害,由于自己有漏,配合了邪恶,承认了自己做的正法的事,在邪恶做的记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给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我在此严正声明,在邪恶做的记录上签的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废。正念清除邪魔干扰,重新归正自己。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0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9/58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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