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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宝兰 因我学法不深、有怕心,写了“保证”。这些日子我很烦恼,明白自己失去大法就是失去生命。在此我郑重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作废。我决心不离开大法,跟师父走。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1/586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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