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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敏 本人在2001年4月份,单位逼迫我放弃大法。以及2002年3月18日派出所逼迫写“保证”,家人在无奈的情况下写了“保证”,(过后家人才告诉我)本人通过进一步学法悟到,家人不应该配合邪恶。为了对众生永远负责,声明家人所说、所写的不利于大法的话全部作废。我悟到我应对大法、众生、自己负责,正宇宙中一切不正的,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2/587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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