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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黄治萍

    我是1997年得法的,99年9~10月份几次去北京证实大法,希望给修炼者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11月份回家无故被抓,邪恶想对我起诉,但又没有任何证据,故非法对我判了一年劳教。劳教放回不到两个月,又被无故抓去判两年劳教(说不放弃修炼就判)。于2001年4月送劳教所,由于当时不知道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以及自身变异的观念,在邪悟下写了“三书”,以及在看守所被误导写了一份“悔过书”,并在劳教所帮助邪恶做洗脑工作,害了一部分学员。现在我认识到自己在那里所做的这一切都不符合正法时期修炼人的标准,也加重了邪恶对大法、大法弟子以及世人的迫害,让不明真相的人无法得救。在此,我严正声明:在看守所和劳教所里所写的“悔过书”、“三书”全部统统作废!并为那时的行为向受害的功友道歉!今后在讲清真相、证实大法中加倍弥补。彻底否定旧势力。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3/58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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